作者:DCL
4月25日,中國(guó)銀監會辦公廳下發《關于(yú)公布雲南省、海南省、湖北省、福建省、山東省、廣西壯族自治區、天津市地(dì / de)方資産管理公司名單的(de)通知》(銀監辦便函〔2017〕702号),批準新設或授權雲南省資産管理公司、海南聯合資産管理有限公司、湖北天乾資産管理有限公司、興業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、泰合資産管理有限公司、廣西廣投資産管理有限公司、天津濱海正信資産管理有限公司,參與本省(區、市)範圍内不(bù)良資産批量轉讓工作。
鼎一(yī / yì /yí)投資參股的(de)湖北天乾資産管理有限公司是(shì)繼銀監會允許地(dì / de)方最多設立兩家AMC政策後,獲批的(de)湖北省内第二家地(dì / de)方性AMC。
通知全文如下:
中國(guó)銀監會辦公廳關于(yú)公布雲南省、海南省、湖北省、福建省、山東省、廣西壯族自治區、天津市地(dì / de)方資産管理公司名單的(de)通知
銀監辦便函[2017]702号
各銀監局,各政策性銀行、大(dà)型銀行、股份制銀行,郵儲銀行,金融資産管理公司:
根據《金融企業不(bù)良資産批量轉讓管理辦法》(财金[2012]6号)和(hé / huò)《中國(guó)銀監會關于(yú)地(dì / de)方資産管理公司開展金融企業不(bù)良資産批量收購處置業務資質認可條件等有關問題的(de)通知》(銀監發[2013]45号)和(hé / huò)《關于(yú)适當調整地(dì / de)方資産管理公司有關政策的(de)函》(銀監辦便函[2016]1738号)有關規定,雲南省、海南省、湖北省、福建省、山東省、廣西壯族自治區、天津市人(rén)民政府分别批準新設或授權雲南省資産管理公司、海南聯合資産管理有限公司、湖北天乾資産管理有限公司、興業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、泰合資産管理有限公司、廣西廣投資産管理有限公司、天津濱海正信資産管理有限公司,參與本省(區、市)範圍内不(bù)良資産批量轉讓工作。經研究,現予公布,并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(yī / yì /yí)、自本通知印發之(zhī)日起,金融企業可以(yǐ)按照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和(hé / huò)《金融企業不(bù)良資産批量轉讓管理辦法》的(de)規定,向雲南省資産管理有限公司、海南聯合資産管理有限公司、湖北天乾資産管理有限公司、興業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、泰合資産管理有限公司、廣西廣投資産管理有限公司、天津濱海正信資産管理有限公司批量轉讓不(bù)良資産。
二、批量轉讓是(shì)指金融企業對3戶及以(yǐ)上(shàng)不(bù)良資産進行組包,定向轉讓給資産管理公司的(de)行爲(wéi / wèi)。金融企業和(hé / huò)地(dì / de)方資産管理公司開展金融企業不(bù)良資産批量轉讓行爲(wéi / wèi)、處置業務,應當嚴格遵守金融不(bù)良資産管理、處置的(de)法律、行政法規和(hé / huò)監管要(yào / yāo)求。金融企業不(bù)得向金融資産管理公司、地(dì / de)方資産管理公司以(yǐ)外的(de)主體批量轉讓不(bù)良資産。發生重要(yào / yāo)事項時(shí),應當及時(shí)向銀監會、财政部報告。
請雲南、海南、湖北、福建、山東、廣西、天津銀監局将本通知轉發至轄内銀行業金融機構。
特此通知。
中國(guó)銀監會辦公廳
2017年4月25日